多功能电热锅安全检测解析及设计要求
[2016-11-7]
  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、家用电器的普及,多功能电热锅由于其使用方便、功能多样的特点,已逐渐被人们接受并进入千家万户。多功能电热锅的安全性受到人们的关注,同时,对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一、怎样理解“多功能”
    多功能电热锅之所以称为“多功能”,是因为可以实现多种液体加热的功能。在多功能电热锅使用说明书中一般会告诉消费者,其可以完成煮、蒸、焖等工作。按GB4706.19中“属于本部分范围的例子”,其可以实现“烹调平锅”“蒸锅”“炖锅”等电热锅的功能。因此,多功能电热锅的检测要结合上述三类产品的
二、电热锅的结构
    电热锅由锅盖、锅体、底座及电源线等附件组成。按结构可分为连体式和分体式。连体式电热锅的热效率较高,市场上较为普遍。连体式电热锅的锅体一般采用不锈钢制成,底座上装有开关,底座内装有电热元件及防干烧热断路器,采用不锈钢复底技术,与电源连接的方式为输入插口连接。
三、标志
    标准第7.1条规定:器具应标有额定输入功率。多功能电热锅工作一般有3组电热管,如分别为800W,5OOW,800W。有的厂家只标有各个档位单独的功率,而没有标识出3组同时工作时的总功率。测量输入功率时要求“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于工作状态”。若没有标3组电热管同时工作时的的总功率,可能会造成额定输入功率超过限定值。
四、发热试验
    由于多功能电热锅可以当作“烹调平锅”“蒸锅”“炖锅”使用,所以在考虑“正常工作”时要兼顾三者的条件,选择最严酷的正常工作状态。综上考虑,依据标准条款第3.1.9.101条及第3.1.9.102条的规定,多功能电热锅的正常工作状态应为:在锅体内注入说明书规定的最大水量,并使锅体内的水保持在额定容量的50%以上。
    (1)若锅内的水容量在等于50%额定容量时,器具建立稳定状态,则结束试验。
    (2)若锅内的水容量在等于50%额定容量时,器具没建立稳定状态,则将温度为室温的水加入,至额定容量,继续试验,直到器具建立稳定状态,则结束试验。
五、溢水试验
    标准条款第15.2条规定:将器具的液体容器用约含1%氯化钠(NaCI)的水溶液将锅体充满,然后,再用等于容器容量的15%,或是0.25L同浓度1%氯化钠(NaCI)水溶液,两者中取量多者,在lmin时间内持续地注入容器。标准中提到的“容器容量”,应理解为将容器充满时的水溶液容量。标准中提到的“在1min时间内持续地注入容器”,应理解为溢水试验要在1min内持续的均匀的注入,所以要使用带有流量控制开关的量杯装置,以便控制时间。
六、元器件的选择
    多功能电热锅在工作中各个部件的温升会过高,因此对元器件的选择要考虑最高使用温度(T标志)。多功能电热锅外部部件,如金属锅体等部位,温度一般达到100℃左右,依据标准条款第25.7条的规定,电源线不能使用聚氯乙烯护套软线,建议使用普通氯丁橡胶护套软线的57号线。同样,依据标准条款第25.22条规定,输入插口也不能用一般条件的器具输入插座及连接器,应该用热条件下的器具输入插座及连接器。